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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陈沛霖受贿被判无期 一手遮天被称“陈一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19   作者:小芋

      我们来看看凤凰网的详细报道:

      湛江坡头区法院原副院长陈沛霖案宣判,其曾策划多起诉讼

      “被告人陈沛霖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随着审判长的话音落定,曾经在网络上红极一时,汶川地震第二天就“奢华迎娶女博士”的湛江市坡头区法院原副院长、执行局原局长陈沛霖受贿案,近日在肇庆市中院宣判。其被认定受贿649万元,判处无期徒刑。

      曾一手策划多起诉讼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湛江粤西华侨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下称粤西公司)因开发“海湾商住城”别墅项目及与湛江市土地开发总公司(下称土地总)合作开发霞山区海昌路6号的中侨大厦而向坡头区麻斜基金会(下称基金会)共贷款1600万元(1995年6月,粤西公司已偿还300万元本金给基金会)。1997年,由于粤西公司经营不善,无力继续开发,要求土地总返还投资款1000万元,土地总同意返还686万元给粤西公司,双方和签订了还款合同。

      2000年,时任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的陈沛霖知道粤西公司与土地总共同开发中侨大厦项目,双方存在经济纠纷,就劝粤西公司的副经理邓木养和基金会负责人何浩江通过诉讼程序将中侨大厦项目拍卖,并保证只要按照他说的去操作,就能把钱执行回来给粤西公司和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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