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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车安全条例广征民意 三大特权引关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11

      焦点七

      校车享受哪些“特权”?

      为保障校车通行和停靠安全,草案对校车赋予了三项优先权:校车运载学生时,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校车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校车需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禁止超越等。

      为校车设置一定的优先权在国外也是通行的做法,有利于保障校车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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