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月1日起恢复铜铝镍等加工贸易的免税政策_铜之家
| 加入桌面 | 无图版 | [全国] 切换
 
行业频道
组织机构 | 工业园区 | 铜业标准 | 政策法规 | 技术资料 | 商务服务 |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伦敦铜价 | 纽约铜价 | 北京铜价 | 浙江铜价 | 江苏铜价 | 江西铜价 | 山东铜价 | 山西铜价 | 福建铜价 | 安徽铜价 | 四川铜价 | 天津铜价 | 云南铜价 | 重庆铜价 | 其它省市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商务部:2月1日起恢复铜铝镍等加工贸易的免税政策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1-05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  据北京1月5日消息,中国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发布公告称,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保持外贸稳定增长,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和禁

  据北京1月5日消息,中国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发布公告称,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保持外贸稳定增长,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和禁止类目录。将自2月1日起,恢复、镍、钴矿砂及其精矿等商品的进口免税政策。

  刊登在商务部网站上的公告并称,将自2月1日起,恢复精炼铜、未锻轧镍合金、非合金制铝条、杆等商品的出口免税政策。

  公告称,本次从限制类目录中剔除1,730个十位商品编码,具体涉及纺织品、塑料(7540,355.00,4.94%,吧)制品、木制品、五金制品等,占加工贸易限制类产品总数的77%,涉及加工贸易出口额约300亿美元。

  从禁止类目录中剔除27个十位商品编码,主要涉及铜、镍、铝材等产品,涉及加工贸易出口额约15亿美元,占禁止类总金额的30%。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本站网址:http://www.copperhome.net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