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正如有专家建议的那样,应当组成一个由群众代表、财务部门、银行和记者共同组成的调查小组,对公示的信息进行核实。毕竟,在没有专业调查组织进行核实的情况下,由于信息不对称,公众对于公示的官员财产基本上属于“两眼一抹黑”,即便想投诉也是“无从投诉”。
应该说,当前一些先行试点地区公示官员财产的做法,之所以遭遇“零投诉”的尴尬,本质上还是这些试点地区的做法,更像是一种形式意义上的创新,而不是一整套系统的制度设计。
于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而言,其要真正发挥作用,需要一整套相互衔接的制度作为支撑才能实现。纵然,由于种种原因,官员财产公示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分若干步走,但是在现实中,很多时候分步走变成为“一步走”,第一步不幸成为最后一步,“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从这个意义上讲,“零投诉”意味着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志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