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不难看出,所谓有检验制度就不会有不合格商品的论调太小儿科了。媒体不断报道,消费者在超市买到伪劣商品维权是很难的。有的只能退换原物,有的以各种理由被拒,更谈不上赔偿了。遇到较真的消费者依法追偿,必然是一条艰难而漫长的路。既然超市卖的不是假鸡蛋,却痛快的给予10倍赔偿,这不是有悖他们的常理吗?这只能说明他们心虚,反而故作高姿态。
假鸡蛋、致癌奶事件的一再发生,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就是监管门没有关好,甚至根本没有关,也就是说监管制度形同虚设,只是用来忽悠公众的一句口号。要从根本上解决假鸡蛋、致癌奶等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企业商业就必须真正解决好自身的监管门问题,让监管制度、监管措施成为牢不可破的铜墙铁壁,这既是国民生存发展之所需,也是商企立身兴业之根,除此别无他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