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永杰说他会尽力赔偿伤者。“我一辈子没有任何违法记录,我真是见义勇为才这样做的,是否有罪请法律审判,但我希望能给我一个公正的说法。
辩护律师:
属典型假想防卫
蔡永杰的辩护人、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燚认为,该案属于典型的“假想防卫”。也就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上的认识错误,把实际并不存在的不法侵害误认为存在,因而对自己臆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了所谓的防卫行为。对此,应当视为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杨燚说,当时,蔡永杰不可能预见到身穿油站工作服的人是精神病人,他只是从见义勇为的潜意识出发,去阻止他当时认定的“犯罪分子”。
杨燚说,司法机关必须将因主观本意是见义勇为却在实际上发生的犯罪行为与普通的犯罪行为区别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