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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一、 重要提示 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云南铜业”)发 行 2008 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融资券”)已经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08]CP14号文注册。中国光大银 行为此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2. 本期发行金额面值共计 28亿元人民币融资券,期限为365 天。 3. 本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4. 本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5. 本公告仅对发行云南铜业 2008 年第一期融资券的有关事宜向投 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期发行融资券的投资建议。投资本期 短期融资券的相关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一旦本期短期融资 券发行人没有兑付或者没有及时、足额兑付,主承销商与承销团 成员不承担兑付义务。投资者欲了解本期融资券的详细情况,敬 请阅读《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 明 书 》, 该 募 集 说 明 书 已 刊 登 于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 www.chinabond.com.cn ) 和 中 国 货 币 网 (www.chinamoney.com.cn )。 - 1 - 二、 释 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云南铜业/发行人: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 融资券: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 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及配套文件的规定发行的 短期融资券。 3. 募集说明书: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一期短期融资 券募集说明书》 4. 本期发行:指发行人本期发行人民币28 亿元融资券之行为。 5. 主承销商:指中国光大银行 6. 簿记管理人:指中国光大银行。 7.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建的包括各承销商在内的承销 团。 8. 人民银行:指中国人民银行。 9. 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0.银行间市场: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11.投资者/发行对象: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12.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三、 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 2 - 1. 融资券名称: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2. 本期发行规模(面值):共计人民币贰拾捌亿元(RMB2,800,000,000 元)。 3. 待偿还余额限制:发行人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 元。 4. 期限:365 天。 5. 担保:本期融资券不设立担保。 6. 发行方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 7. 单位面值:100元。 8. 票面利率: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程序确定。 9. 发行价格:面值发行,发行价格为 100 元/百元。 10.起息日:2008 年 6月 24 日 11.到期日: 2009年6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 作日)。 12.到期兑付金额:到期一次性兑付本息。 13.承销方式:组织承销团,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4.簿记建档时间:2008 年 6月 20 日 15.缴款日:2008 年 6月 24 日 16.信用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的短期信用级别 为 A-1,发行企业主体信用级别为 AA-。 17.托管方式:采用实名记账方式。 18.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3 - 19.交易市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20.兑付方式:托管机构代理兑付。 2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本期融资券所涉及的所有税 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2.适用法律:本期发行融资券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 四、 本期发行安排 1. 2008 年 6月 13 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中国货币网刊登发行公告、 募集说明书等文件。 2. 2008 年 6月 20 日:安排簿记建档。 承销团成员于2008年6月20日8:30至11:00将加盖公章的 《申购要约》传真给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据此统计有效申购量; 2008 年 6月 20 日由簿记管理人向承销商传真《云南铜业股份 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3.2008 年 6月 24 日(缴款日):中午 11时之前,各承销团成员将承 销款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中国光大银行 账号:2160301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 支付系统行号:303100000006 汇款用途:08云铜 CP01承销款 - 4 - 4. 2008 年 6月 24 日(缴款日)中午12 时之后,发行人通过主承销 商向托管机构提供本期融资券的资金到账确认书;次日通过中国 债券信息网,中国货币网公布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收益率、 发行期限等情况。 5. 2008 年 6月 25 日(缴款日后一工作日):本期融资券开始在全国 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五、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保障措施 1.近三年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经营性现 金流量充足,整体现金流量结构比较稳定,主要流动性比率适当, 流动性资产和负债的安排比较合理。发行人未来用于偿还融资券 本息的现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根据过去三年的 财务状况和未来的发展计划,以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可以保障按 期偿还本期融资券的本息。 2. 为应对因经济环境变化或其他因素致使发行人未来主营业务的经 营情况不能达到预期水平,导致在融资券到期时不能取得足够的 现金盈利积累用于偿还融资券本息的情况,发行人在融资券到期 时所持有的现金不足以支付到期本息,发行人可以从授信银行借 入资金用于补足偿债资金缺口。 六、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 - 5 - 名称: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郊五华区王家桥 电话:(0871)8390873 传真:(0871)8390874 联系人:李正松 2. 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号(100045) 电话:(010)68098959 传真:(010)68098214 联系人:沈泰华 - 6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 6 月 13 日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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