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 |
600362 |
| 方案进度 |
实施 |
| 股权分置方案类型 |
送股 |
| 股权分置实施是否除权 |
否 |
| 非流通股东持股比例(%) |
44.1300 |
| 保荐机构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2006-03-24 |
| 董事征集投票权起始日 |
20060324 |
| 董事征集投票权截止日 |
2006-04-03 |
| 现场股东大会登记起始日 |
2006-03-30 |
| 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截止日 |
2006-03-30 |
| 网络投票起始日 |
2006-03-30 |
| 网络投票截止日 |
2006-04-03 |
| 股东大会召开日 |
2006-04-03 |
| 预案阶段复牌日 |
2006-03-16 |
| 实施复牌日 |
2006-04-19 |
| 表决到实施阶段复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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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出率(%) |
3.9600 |
| 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摘要 |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A股市场流通权而向本公司A股流通股股东所执行的对价安排为: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2.2股的股份,非流通股股东需向A股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5,060万股股份。 |
| 非流通股持股锁定承诺 |
1、非流通股股东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特别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江西铜业的股份;在36 个月的禁售期满后一年内,如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江西铜业的股份,只能以每股不低于9.00 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若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资金将授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划入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帐户所有。 |
| 增持承诺 |
为维护江西铜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A 股股价及维持江铜集团的控股地位,江铜集团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的两个月内,若江西铜业A 股价格低于5.80 元,则本公司以不高于1.5 亿元且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并以不高于每股5.80 元的价格增持江西铜业A 股,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A 股股份,若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资金将授权登记公司划入江西铜业帐户所有。 |
| 未来分红承诺 |
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提议公司2005年度的分红派息比例应不低于2005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50%。 |
| 其他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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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激励方案 |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建议江西铜业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针对江西铜业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江西铜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的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长期激励计划,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等长期激励计划。 |
| 对价方案摘要 |
非流通股东向A股流通股东每10股送2.2股。 |
| 对价方案变动说明 |
2006-3-6公布预案:非流通股东向A股流通股东每10股送1.8股。 2006-3-15调整预案为:非流通股东向A股流通股东每10股送2.2股。 |
| 权证方案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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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10股支付股数(对价) |
2.20000000 |
| 每10股支付现金数(对价) |
0.00000000 |
| 对价是否基于转增后股本 |
否 |
| 流通股东每10股实际获得股数 |
2.20000000 |
| 流通股东每10股实际获得现金数 |
0.00000000 |
| 上市公司每10股转增股数 |
0.00000000 |
| 上市公司每10股派息 |
0.0000 |
| 股权分置实施股权登记日 |
2006-04-17 |
| 对价支付现金支付日 |
|
| 对价支付股票上市日 |
2006-04-19 |
| 获准公告日期 |
2006-02-27 |
| 董事会预案公告日 |
2006-03-15 |
| 股东大会公告日 |
2006-04-04 |
| 国资委批准日期 |
2006-03-28 |
| 商务部批准日期 |
2006-04-12 |
| 股权分置实施股权公告日 |
2006-04-14 |
| 公告日期 |
2006-04-14 |
| 是否最新方案 |
是 |
| 非流通股东每10股缩股 |
0.0000 |
| 流通股东每10股获得认购权证数 |
0.0000 |
| 流通股东每10股获得认沽权证数 |
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