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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有能源迟未披露董事长被免信息 证监局调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铜之家讯:中新网郑州5月5日电 (董飞)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4人因“千秋煤矿事故”被官方通报免职已十余日,但作为上市公司的“

    中新网郑州5月5日电 (董飞)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4人因“千秋煤矿事故”被官方通报免职已十余日,但作为上市公司的“大有能源”仍未对外披露任何信息。该公司董秘5月5日向记者表示,董事长身体不适,春节后已未主持工作。河南证监部门称“将调查”。

    大有能源高层被免 集团公司均称不知情

    今年3月27日11时许,位于河南义马市的千秋煤矿发生冲击地压事故,造成6名矿工遇难。随着事故的调查进展,4月24日,河南省安监局在其官网公布了“千秋煤矿事故实施先行问责”的信息,责令千秋煤矿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立即停产整顿,经省政府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公开资料显示,千秋煤矿系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义煤集团旗下控股上市公司大有股份所有。河南官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责令免去义煤公司千秋煤矿矿长别小飞,常务副矿长、总工程师魏向志职务;免去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杜毅敏,总工程师李国旗职务。

    “责成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邢奇生分别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义煤公司董事长马正兰、总经理贾明魁和总工程师杨随木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写出书面检查。”

    官方并要求,“对先行问责的相关人员和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应当给予党政纪处分的,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由纪检监察机关、任免机关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千秋煤矿和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

    不过,记者近两日注意到,从4月24日到目前已整整10日,作为上市公司的大有能源并未按照相关法规对外披露公司高层被免职的信息。

    5月4日,记者就上述问题向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反映。该局信访室工作人员在经过一番联系后表示,“大有能源董事长没有被免职。”并称,如果记者反映问题属实,大有能源即涉嫌违规。

    随后,记者致电大有能源董秘张建强核实上述问题。张亦表示,没有听说董事长被免职一事。其称将向公司核实再给记者回复。

    河南省安监部门的官方通报缘何涉事公司不知情?记者为此向大有能源所属公司义煤集团办公室联系,该室工作人员均表示“没有听说大有能源董事长被免”。记者又致电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办公室,该处工作人员仍表示“不知情”。

    大有能源涉嫌违规 证监局称调查

    记者5月4日向河南省安监局事故调查处、信息中心、等部门多次联系,均证实了该局官方发布的“千秋煤矿事故实施先行问责”消息内容。

    5日上午,大有能源董秘张建强向记者电话回应并证实了该公司高层被免职一事。张称,经核查,“4月29日,公司才接到省里的通知。”针对为何数日未对外披露公司高层被免一事,张说:“杜总身体不好,春节(2014年)后就没有主持工作了,如果告知被免会影响他心情。”

    随后,记者再次致电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反映上述问题,该局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在听到此事后先是沉默不语,在记者的追问下,其极不耐烦地说:“安排调查一下,再回复。”

    对此,河南省律师协会六届理事会副会长、知名律师陆咏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是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司,股东是公司的主体,公司是透明、公开的,公司高层变动应是属于重大事件。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七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亦规定,“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应当及时披露。

    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曾公告,大有能源下属的天峻义海,将一处估价23.8亿的露天煤矿首采区采矿权以零价格转让至木里煤业,大有能源对该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亦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上交所就该事件对大有能源董事会时任董事李永、董事长田富军予以公开谴责,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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