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货车的降温水箱里面注满水,空车过磅时以增加货车的净重,过磅后偷偷将水放掉再装货过磅,运出比实际重量更多货物。
赵东在南京有一家劳务公司,从事劳务、运输、副产品等业务。去年8月,赵东中标了南京某钢铁集团的废旧铜套处理业务。按照集团预估的30吨重量,赵东向其支付了120万预付款,并缴纳了3万元保证金。随后赵东联系了从事废品回收的邓浩父子,双方约定每吨废旧紫铜4万元,由邓浩父子开车去厂房拖货,赵东负责开出门证,厂里由过磅的陈刚负责接应。
原来,赵东早就知道收购废金属材料赚钱,特别是用改装过的货车拉货,在货车过磅时动些手脚,更有一笔丰厚的利润。赵东动了心,他联系好拥有改装货车的邓浩父子,同时买通负责过磅的人员,双方里应外合,做起了“水老鼠”。
不久前,一大早,赵东联系好邓浩父子,由邓浩儿子开货车,邓浩载上赵东一同前往钢铁集团,在路上,赵东又联系了做水车的钱潮,让钱潮将货车上的降温水箱加满,之后邓浩儿子将车开到了钢铁集团,首先在门口汽车过磅,为了出厂好计算货物重量,随后陈刚带着邓浩儿子在厂区偏僻的地方将水箱里的水通过改装皮管放水,陈刚望风。之后在存放铜套的厂房里,陈刚将6个中号铜套和43个小号铜套装了车,并登记过磅,赵东再将登记表和装完货物的货车照片发给钢铁集团,制发出厂证。一箱降温水就这样变成了铜套。之后赵东与邓浩父子平分了“收益”。
第二天,赵东和邓浩父子再次以同样方式来到厂房继续拖货,也顺利离开了钢铁集团,但是几天后,集团车间主任发现登记重量与实际去库存量相差较多,便开始排查。赵东听到风声便安静了几天,可最后还是禁不住利益的诱惑,再一次将剩余的货物拖出。结果没过多久,警察便找上了门。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赵东等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