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国家生态技术安全监督委员会曾于今年3月25日,向奥同克公司出具罚款通知,对其破坏表土层的行为罚款400万索姆(约合人民币57万元),并要求该公司停止地表作业,直到获得生态安全许可。
7月10日,奥同克公司两项工程——塔尔德布拉克河流箱涵工程和上游尾矿库建设工程已经报备,但其余工程的许可文件正在吉国家建设部检查局履行审批手续。
日前因奥同克公司的相关工作没有获得吉尔吉斯斯坦国家生态技术安全检查委员会建设监督局正式批准的设计概算文件,也未根据吉尔吉斯斯坦的法律要求,取得建设许可。因此,吉国家生态技术安全监督委员会向奥同克公司下达了书面文件,要求在获得上述许可之前,停止建设活动。该机构声称,奥同克公司未向生态技术监督委员会提供任何允许施工的文件,并且在建项目也未在该委员会在建项目名册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