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捆绑示众 孩子尚小可教育法院判决引热议
广西一12岁女孩,因在超市偷窃两个发夹和一些糖果,被超市员工发现后,将小偷二字的牌挂在女孩身上,并捆绑示众。事后双方协调不成功,女孩家长觉得超市此举侵犯了女孩的权益,将超市告上北海市中级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超市赔偿女孩医疗费用以及精神抚慰金,共计2万3千余元,并书面形式赔礼道歉。
网友们称超市的方式太过了。小偷固然可恨,但是小孩犯错你可以找她父母教育她,或者交给警察处理,凭什么扒小女孩衣服,试想一下仅仅是一个12岁的孩子,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难免犯些错,一个善良的教导可能会指引她一生。一个过分的举措也许会毁了她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