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行业频道
    组织机构 | 工业园区 | 铜业标准 | 政策法规 | 技术资料 | 商务服务 |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伦敦铜价 | 纽约铜价 | 北京铜价 | 浙江铜价 | 江苏铜价 | 江西铜价 | 山东铜价 | 山西铜价 | 福建铜价 | 安徽铜价 | 四川铜价 | 天津铜价 | 云南铜价 | 重庆铜价 | 其它省市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综合新闻 » 正文

    农民公务员未上岗长达16年 原是自己根本不合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01

    考试通过后,1997年1月,朱永明接到通知,参加并通过了由陕西省人事厅、司法厅组织的岗前培训考试,取得了由陕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颁发的“司法助理员岗前培训班学习考核合格”的证书。

    1997年2月,朱永明再找马家镇,武长江告诉他,不能回到马家镇工作,因为县里不拨工资,马家镇没法承担两个司法助理员的开支。

    朱永明只好回家。他说,回家以后,压根儿没想到这次上头还有红头文件,也没有人通知他去哪里上岗。1998年年底,他被当地法院聘为基层法庭书记员。

    从2009年起,朱永明开始收集证据并不断向有关单位、部门反映问题。“4年了,这已经成为我生活和工作的全部,心中始终觉得很憋屈。”他告诉笔者。

    但梁民生并不认同朱永明的维权之路,同时也认为朱永明不可能是2009年才知情的,“知道自己考上后,当时为什么不去找领导?为什么事隔多年后,又重新提起?估计是他考虑岁数大了,想稳定下来,想让组织帮助他解决这些问题。”

    在朱永明反映问题后,眉县县委组织部在2010年2月23日的《关于朱永明同志信访问题的答复要点》中也把责任归咎于朱永明自己:“一、经调查,朱永明同志参加了1997年市上组织的乡镇司法助理员聘用合同制干部考试并被市上录用,属实;二、据了解,本人录用后参加了省上的乡镇聘用司法助理员岗位培训,因此,本人知道被录用;三、当时组织、人事部门将这些同志介绍信开出后,按规定向录用乡镇通知。据了解,本人知道此事,至于为何未去马家镇报到,责任在本人。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现在已无法办理此事。”

    1月31日,眉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魏复平告诉笔者,对于朱永明反映的情况,县领导非常重视,宝鸡市也先后多次转发和下达意见。他坚称,经过调查,县里认为对于网络上关于朱永明举报的内容,除了参加招录考试且被录取是真实的,其他大部分信息是虚假的、失实的。“当时的报考条件为‘必须是乡镇司法助理员,且在司法所工作3年以上’,朱永明不符合条件,并不具备报考资格。他找到领导后获得报考资格,本来就不符合程序。”

    但魏复平说,接下来,眉县会尝试通过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式,照顾一下朱永明,把事情尽快解决。

    据了解,在眉县对此事的调查中,否认有冒名顶替一事。朱永明也承认,目前还没有明确证据表明有人顶替他参加了工作。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购物车(0)    站内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