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市民路见不平见义勇为,却开车误将加油站经理当贼撞死。起初,肇事车主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拘捕。时隔近一年之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最终以被告人“故意伤害罪”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今天上午在市中院开庭审理。如果罪名成立,该市民可能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抓住他!”一名身着制服的加油站员工紧追在一名手拿挎包的便衣男子身后。眼看,拿包男子就要奔出油站范围了……
这是2011年9月19日8时45分,发生在白云区白云大道广从路华德加油站里的一幕。当时,刚到加油站准备加油的车主蔡永杰,误以为便衣男子因抢劫而被追捕,遂驾驶小客车将该男子撞伤,被害人受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肇事司机蔡永杰在一份亲笔声明中称,当天早上,他正送老母亲去喝早茶,在行驶进加油站加油时,突然听到车窗外有人大声呼叫,接着加油站收费处门口冲出两名男子,前者身穿便服,手拿黑色挂包,匆忙狂奔,后者边吆喝边追赶前者。
当时,他的第一反应是发生抢劫了,于是便上驱车上前拦截,想帮助油站的员工抓住他。不料,被害者跑得太快,一时间没能紧急刹车,竟意外地撞到了他。蔡永杰认为,自己本着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的初衷,制止正在发生的抢劫行为,应该得到有关部门公平公正的说法。
蔡永杰还写道,事发后在现场了解到,两名男子均为该油站员工。奔跑在前的便衣男子是该加油站的经理,其后追赶的是一名患有精神病的油站员工。事发后,该员工被加油站的其他员工制服并捆绑。
据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局经初步调查出具的公诉意见认定,9月21日,蔡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2011年10月1日,白云区检察院批准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逮捕肇事者蔡英杰。
这件事证明,仗义出手见义勇为固然可敬,然后再行动之前也应该有所了解,直接用车撞人更是不该。
此外,现行法律也应该更加照顾见义勇为者,否者,很多时候会伤了见义勇为者的心,也伤了社会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