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同学曾作证,报案后又都否认
刘庆芳说事发后,丽丽的同班同学小文(化名)也来到她家,向她讲述了那天的事发经过。小文说那天看到姜锋把丽丽叫到音乐教室,然后,王加生和姜锋先后进入音乐教室,丽丽昏迷后,听到喊叫,班主任沈永祥老师跑过去给丽丽穿的裤子,然后有人把丽丽扛起来塞到王加生的车里送到大门右侧的诊所。为了表达清楚,小文还在纸上写下了当时她看到的情景,并称班上其他孩子也有看到的。
刘庆芳说,5月30日当晚,学校有位好心的老师也曾打电话给她,告诉她上午孩子被王加生和姜锋强奸了,并提醒她要去医院给丽丽查一查,“那老师说我发现得太晚了,这种事情快一年了。”
丽丽告诉记者,这是她最后一次被校长和副校长欺负。
7月12日前后,刘庆芳正式向平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并将医院的诊断证明、小文等同学提供的手写证词当做证据交给了平邑县刑警大队。在报案后的一个多月里,刘庆芳带着丽丽曾多次到刑警大队录口供。
刘庆芳说,刑警大队的民警曾两次到过小文家里走访询问,随后,小文的家人就找到她说理,说小文因为作证吓得都快不敢去上学了。刘庆芳告诉记者说,王加生在学校曾找过小文谈话,之后小文就不再承认自己之前提供的证词,并称是刘庆芳唆使她写下那些话。
随后,曾经打电话提醒过刘庆芳的学校老师也改口称自己不知情。刘庆芳告诉记者,她后来又找帮丽丽穿裤子的班主任沈老师,但沈老师也称自己没见过丽丽昏迷,并否认丽丽是在自己的语文课上被姜锋叫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