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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亮加大助学力度 向全省征千名寒门学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14
    铜之家讯:自1997年至今,海亮集团开展助学行动已迈入第十五年。十五年来,已有700多名寒门学子受到资助,实现了大学梦想。  如今,阳光
    自1997年至今,海亮集团开展助学行动已迈入第十五年。十五年来,已有700多名寒门学子受到资助,实现了大学梦想。

      如今,阳光一如既往的明媚温暖,在美丽的浦阳江畔,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由海亮集团全额捐资成立)和海亮教育集团私立诸暨高级中学以及诸暨市关工委共同发起的全省助学活动,将在全省寻找1000名身处贫困但志存高远、品学兼优的高中段学子到私立诸暨高级中学免费就读,就读期间,受助学生如考上大学一本后将继续资助其至本科毕业。其中,2012年资助300名,2013-2016年每年资助200名,最终,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受助学生每年总额保持在1000人左右。

      据了解,始于1997年的海亮助学行动,今年正好是十五周年,十五年来,助学活动从诸暨逐步扩散到了内蒙等地,但资助的对象一直是考上大学的贫困学子。而本次开展的助学活动,将从高中阶段开始资助,只要成绩优秀、品格良好,将资助其到大学本科毕业为止。海亮在九年制义务教育之外,为品学兼优贫困学子开辟了一条求学成才的“绿色通道”。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关工委主任徐宏俊等省关工委领导称赞海亮“做慈善不难,难的是十余年助学不辍,这是一种真金白银的资助,效果实实在在,体现了一个有良知的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和责任心”。海亮全省助学活动得到了省关工委的大力支持,省关工委专门发文到各县市区关工委,要求各地关工委要配合做好本次由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海亮教育集团私立诸暨高级中学和诸暨市关工委共同发起的助学活动。(祥见附件)

      海亮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冯亚丽表示:企业创办以来,一直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我们在做好基业长青的同时,一定会长久的把助学这项工作开展下去,帮助更多需要关怀的家庭困难优秀学子完成学业,成长成才。

      附件:

      浙关工委办〔2012〕 号

      关于开展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资助优秀贫困学生活动

      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关工委:

      为帮助更多的品学兼优的贫困高中学生完成学业,诸暨市关工委、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私立诸暨高级中学三方共同发起,面向全省,资助部分优秀贫困学生。省关工委决定,开展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资助优秀贫困学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2012年资助300名,各市名额分配,见附件。2013-2016年每年资助200名,并在每年的4月份分配资助名额。

      二、资助对象

      面向全省,符合下列条件的优秀特困高中学生:

      1、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单亲特困家庭、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2、高一新生,中考成绩达到当地省一级重点中学并轨分数线,若该县(市、区)有多所省一级重点中学,则以分数最高者为准;高二、高三学生,当年中考成绩达到当地省一级重点中学并轨分数线,若该县(市、区)有多所省一级重点中学,则以分数最高者为准,并且目前成绩优秀。

      三、资助方式

      1、高中阶段

      受助学生高中阶段在私立诸暨高级中学就读,其学杂费、餐费、校服费由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承担,住宿费、接送费由私立诸暨高级中学承担。

      2、大学阶段

      受助学生在私立诸暨高级中学高中毕业参加高考,应届参加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并被相关院校录取的,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继续资助该学生完成大学学业。具体资助金额为:第一年11000元,第二年9000元,第三年7000元,第四年5000元,就读五年制本科学生的第五年资助金额与第四年相同。

      受助对象大学期间应学习成绩优良,且无违纪处分,否则,将终止其受助资格。受助期间,若所在大学收费调整,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将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资助金额。

      四、资助流程

      1、对符合资助要求的优秀特困高中学生,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地市(县、区)关工委申请(申请表一式三份,另附)。

      2、首次受助对象在6月25日前提供如下资料:(1)学生本人、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资助学生申请表》;(3)中考成绩单。

      3、海亮慈善基金会资助贫困优秀学生活动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资助对象。

      4、签约入学(协议书一式三份,另附)。

      五、组织机构

      成立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资助优秀贫困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徐全升 浙江省关工委专职副主任

      副组长:沈国华 浙江省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车珊珠 诸暨市关工委主任

      赵 宁 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理事、

      海亮集团关工委副主任

      辛 颖 浙江海亮教育集团总校长

      成 员:徐红钢 (私立诸暨高级中学校长)

      袁小利 (私立诸暨高级中学招生办主任)

      日常工作由副组长赵宁同志主持。

      六、保障措施

      1、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与受助学生签订助学协议。

      2、由选送优秀贫困学生的地级市关工委对助学活动进行监督。

      3、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将助学活动列为长期的公益资助活动之一,建立学生助学档案,实现长期跟踪。

      七、有关要求

      请各市关工委按照分配的名额,做好摸底工作,并于每年中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做好推荐工作,同时,把推荐名单汇总至省关工委办公室备案。

      省关工委联系人:潘 铮 电话、传真:0571-87054167

      私立诸暨高级中学联系人:徐红钢 电话:13867592807

      附:2012年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资助优秀贫困学生

      名额分配表

      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5月3日

      2012年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资助优秀贫困学生

      名额分配表

      单 位名额(人)备 注

      杭州市关工委30

      宁波市关工委30

      温州市关工委25

      湖州市关工委25

      嘉兴市关工委30

      绍兴市关工委30

      金华市关工委30

      衢州市关工委25

      舟山市关工委25

      台州市关工委25

      丽水市关工委25

      合 计300

      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5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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