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建平:现在准备要起诉他了,我们也不想起诉,但你硬不交怎么办?那就打官司,由法律来走程序。
冯建平口中的国家体育总局文件是指,2008年国家体育总局以及游泳中心颁发的《教练员奖金发放原则》,其中就明确规定了“在发放给教练员的奖金中,现任队伍总教练或教练组组长提取奖金的10%;其余90%由运动员的主管教练、助理教练以及原输送单位教练,按不同比例分配。
不过,汪成荣拿到的奖金是中残联发放的,并不适用与上述原则范围内。发钱方中残联当初是想把钱发给谁呢?昨天,我们的记者也联系了中残联体育部,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请示领导。目前仍没有正面的回应。
目前,多数舆论同情汪成荣的遭遇,但记者昨天想了解汪成荣进一步的计划却并未成功。记者打通他的手机后,刚刚说完采访意图,他就挂断了电话。
此前,残疾人运动员都是如何按功行赏的呢?对此,曾多次获得残奥会冠军的运动员平亚丽表示,以往很少有巨额奖金发放,所以根本不可能会产生纠纷。
平亚丽:过去我们没有这些,我拿奥运会冠军我才拿300。象我的教练当初就拿了50块钱,我们北京盲校的教练50块也没拿到。这回就是刚有的。这就跟4X100米接力一样,第一棒是垫底的,但是他很重要,它一定是一种工程。国家体委它已经制定了这游戏规则了,它从启蒙教练到后来的都有,残联它可以遵守由国家体委制定的这个(规定),它也可以不遵守但这就说明他们两家的游戏规则没衔接好!
为钱反目,在中国体育界早已不罕见。从马家军分钱风波到跳水教练于芬“奖金门”,就连汪成荣的妻子孙英杰也曾向教练王德显发生过奖金纠纷。
其实,除了规定不完善,体坛总是曝出分钱矛盾,也与体育举国体制有关。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中国培养一个国家运动员,确实是一个集体工程,如果像欧美那样,运动员和教练签订雇佣合同,那么教练员的奖金理所当然归个人,所谓的奖金门当然也不会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