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阳否认上述说法,“2009年,天津市检察院曾经来查过。大配套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费)并不是由区里负责征收,而是天津市配套办直接收取。我根本没有减免的权限。”但李治阳承认,当时,西青区配套办对约90万元的小配套费(住宅建设非营业性公建配套费)给予了减免,2009年检察院调查时,该笔费用被追回。
对女儿入学和转学的详情,李治阳称不太清楚,只是说:2003年和2004年,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和天津理工大学三所高校的新校区落户西青区,正开工建设,他作为当时的建委主任,负责了大量的征地、拆迁事宜等。
“当时,天津市领导说了,大学建好之后,对学校建设有贡献的都要照顾。”李治阳坦承,自己和天津工业大学相关领导过从甚密。记者采访天津工业大学未果。
3.只招聘一个人的“特招”
李颖在2008年毕业当年,参加了天津市公务员考试,报考单位为西青区司法局,因分数不够未能如愿。
“我当时没管这事(指公务员考试),但是后来(她)上班,我得管。”李治阳毫不讳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