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行业频道
    组织机构 | 工业园区 | 铜业标准 | 政策法规 | 技术资料 | 商务服务 |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伦敦铜价 | 纽约铜价 | 北京铜价 | 浙江铜价 | 江苏铜价 | 江西铜价 | 山东铜价 | 山西铜价 | 福建铜价 | 安徽铜价 | 四川铜价 | 天津铜价 | 云南铜价 | 重庆铜价 | 其它省市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综合新闻 » 正文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18   作者:小芋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2年春节放假安排为1月22日至28日,放假7天。 1月21日(周六)、1月29日(周日)照常上班。

      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除夕(1月22日)、正月初一(23日)、初二(24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月25日、26日、27日、28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安排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

      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按照2011年4月1日起本市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计算,劳动者在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当天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资至少有176.55元。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购物车(0)    站内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