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稀土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稀土矿,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正常秩序,三明市政府决定,8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特别是三元、明溪、清流、宁化、尤溪、永安等县(市、区)开展为期4个月的无证非法开采稀土矿集中整治。
7月27日,三明市政府发出通告,明确指出将重点整治以办农庄、办厂或者以科研、农业开发等为名,实际是非法开采稀土的行为。通告要求,无证非法开采稀土矿的单位和个人,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接受执法人员的处理,并于10日内自行拆除工棚、管线,回填井硐、沉淀池,恢复土地原貌,消除安全隐患。逾期不清除的,将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强制清除。凡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并接受处理的,可予从轻处罚。
通告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整治工作,对妨碍和阻挠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到领导干部参与无证非法开采稀土矿的,由市纪律监察管理部门依照规定处理。市民可拨打电话12336,举报非法开采稀土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