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行业频道
    组织机构 | 工业园区 | 铜业标准 | 政策法规 | 技术资料 | 商务服务 |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伦敦铜价 | 纽约铜价 | 北京铜价 | 浙江铜价 | 江苏铜价 | 江西铜价 | 山东铜价 | 山西铜价 | 福建铜价 | 安徽铜价 | 四川铜价 | 天津铜价 | 云南铜价 | 重庆铜价 | 其它省市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综合新闻 » 正文

    环保部将加快落实稀土保证金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7-29
    铜之家讯: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环保部将加快落实稀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把稀土矿山开发的恢复成本纳入稀土开发的全成本中。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环保部将加快落实稀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把稀土矿山开发的恢复成本纳入稀土开发的全成本中。业内人士认为,如果进一步提高稀土矿开发保证金标准,有可能进一步助推已经持续走高的稀土价格。

      该负责人称,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严格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经济责任”的要求,稀土开采企业必须依据矿山生态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按照不低于矿山生态保护与治理恢复费用的原则,全面征收和提高保证金标准。今后,为重点解决稀土开发造成的历史遗留和区域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以及环境健康损害赔偿问题,应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的稀土矿山生态补偿机制。

      该负责人表示,稀土开采企业进行稀土开发,采矿权人应按照矿山生态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根据“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实施生态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针对含伴生放射性稀土矿山,还要采取相应的辐射防护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措施。在矿山闭坑、停办和关闭前,矿山企业应完成生态保护与治理恢复任务。

     
     
     
     
    关键词: 铜之家 稀土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购物车(0)    站内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