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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从严审批新建涉铅行业项目环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29
    铜之家讯:  3月25日消息 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为严厉打击涉铅等重金属污染行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山东自今年起从严审批新建铅酸电池拆解、再生铅类、铅酸电池生产等涉铅行业建设项目的环评,各县(市、区)环保部门不再审批。

      3月25日消息 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为严厉打击涉铅等重金属污染行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山东自今年起从严审批新建铅酸电池拆解、再生铅类、铅酸电池生产等涉铅行业建设项目的环评,各县(市、区)环保部门不再审批。

      据山东省环保厅介绍,山东近日启动了涉铅等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在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废水、废气中含铅、汞、镉、铬、类金属砷等剧毒物质排放的企业及在生产、贮存和运输等环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主要涉及含铅蓄电池及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冶炼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金属制品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等行业。

      山东省要求,凡对重金属污染防治不力,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区域,一律挂牌督办,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的企业、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产生污染物的排放企业,一律由县级以上政府取缔关闭;严禁将落后产能和重污染企业向农村和跨边界区域转移;对未进行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和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以及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若限期整改不到位,将坚决予以关闭。严格禁止重金属超标的工业废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同时,对违法回收危险废物的行为给予处罚,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一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限期改正;每个设区市要建成一个污泥无害化处置中心,对辖区内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集中式无害化处置,并要保证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达标排放。严格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危险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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