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10日午间公告,公司于2010 年5 月7 日接到美国商务部(DOC)通知,美国对产自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的紫铜管设定初裁税率为58.69%。美国进口商凡是进口产自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海亮的涉案紫铜管,将暂按58.69%的倾销税率向美国海关预缴相应的关税保证金。
2010 年5月中下旬,美国商务部将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海亮进行实地核查,同时将会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倾销税率的终裁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本案进程,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 2010 年9 月做出最终裁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也将于2010 年10 月做出最终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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