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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灾区遇难者银行账户只收不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5-29   作者:佚名
    铜之家讯:  本报讯 (记者陈琰)央行昨天下发《关于地震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支付结算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简称《通知》),对银行机构处理

      本报讯 (记者陈琰)央行昨天下发《关于地震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支付结算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简称《通知》),对银行机构处理灾区死亡和失踪者的个人结算账户行为进行规范。

      根据《通知》,央行分支机构应与当地民政部门协调,尽快向银行提供已确认死亡和失踪者名单。银行应根据已确认死亡和失踪者名单,将死亡和失踪者的个人银行账户单独存储或标记,该类账户只收不付。同时,银行应根据公证部门或人民法院的继承权证明书,做好死亡和失踪者财产继承人对前述银行存款的继承工作。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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