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6月25日电(吴东升)从福建省电力公司召开的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议上了解到,今年6月至12月,省电力系统将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突出的福州、厦门、泉州、莆田、漳州五大重点地区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打击整治行动,以重点打击重大、系列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活动、重点整治非法收购被盗电力设施器材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重点保障电网工程项目和电力设施的安全为重心,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维护全省电网的安全运行。
据了解,此次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是为了配合公安部等八部委统一布置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及根据省公安厅制定的《福建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斗争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福建电力系统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在历次专项行动中,本次行动历时最久,长达6个月。
近年来,福建省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依然居高不下。据省电力公司保卫部统计,2006年共发生破坏电力设施案件1039起,案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307.425万元,仅今年1-5月,全省共发生破坏盗窃电力设施案件426起,直接经济损失达330.4427万元。由于近年来铜等金属价格不断上涨,诱使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加上当前废旧金属收购业失控、销赃渠道畅通等,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十分猖獗。
目前,全省已成立9个地市级、59个县级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或保杆护线领导小组)和71个电力公安联合办公室、打击涉电犯罪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警企联合打击犯罪机制,并形成了一整套的工作规范和奖励办法。各地市、县充分发挥了电力公安联合办公室的龙头作用,联合地方公安机关,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品收购站点,打击收赃、销赃渠道。
据统计,2006年福建省电力设施案件公安机关立案806起,破案4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5人,司法机关判刑73人,逮捕25人,破获盗窃电力设施团伙34起,追回经济损失203.5296万元,有效地震慑了犯罪分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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